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的《中國金融穩定報告(2023)》提出,全面加強金融監管,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,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,全面強化機構監管、行為監管、功能監管、穿透式監管、持續監管,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。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。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,對風險早識別、早預警、早暴露、早處置。
來源:中國人民銀行
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布的《中國金融穩定報告(2023)》提出,全面加強金融監管,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,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,全面強化機構監管、行為監管、功能監管、穿透式監管、持續監管,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。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。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,對風險早識別、早預警、早暴露、早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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